浏览次数:2605作者: 查明午 发布时间:2014-07-04 |
近日,太湖县16处省、市级文保单位保护标志碑全部安装到位。对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宣传,依法强化保护文物,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,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太湖县境内共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,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。为了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“四有”工作,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,太湖县文物管理所多方筹措经费,制作了统一规格、统一形制、相同材质的标志碑,组织专业人员和技工分别运至县内的8个乡镇,安装在各个省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显著位置。
整个标志碑坚固牢靠,美观大方,字体清晰流畅。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、警示作用,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、内容、价值及保护的措施,也为各文物点增加了文化内涵、提高了游览观赏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