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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明之
浏览次数:13848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2-04

    石明之(1914-2001),亦名磊,字待之,学名英,号磊如。安徽省太湖县牛镇大明人。1914年8月生。193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40年初在无为开城桥参加新四军。抗日战争时期,1937年——1945年历任安徽省动委会直属十四团副团长,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青年大队副大队长,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大队长(正团长级),新四军淮南行署直属第四区区长,新四军淮南区党委党校整风队副队长,新四军淮南津浦路东地委江浦县委组织部长,淮南党委党校副校长。1945年至1949年,先后任洮安县委书记、中共洮南中心县委副书记、书记。1953年5月,任中共江西省上饶专署党组书记、地区专署专员。1968年3月,任中共江西省萍乡市革命委员会主任,8月兼任萍乡市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。1970年后,历任中共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工业办公室党委书记、主任、中共江西省江西日报社总编辑、代社长等职。

    1982年离休后,任江西诗词学会顾问、上饶地区诗词学会名誉会长。著有《明之诗草》、《1945年——1995年抗战胜利50周年回忆录编稿》、《1937年——1997年60周年老战友聚会到香港一游》、《备忘录》、《通讯录》等作品。1945年——1949年期间,他团结一般人,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建立东北革命根据地的指示,动员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,支持东北解放战争,显示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工作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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