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次数:1948 发布时间:2020-12-28 |
1.继续加强党建工作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;
2.做好2020年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,落实保护项目;
3.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远岫轩古民居修缮保护项目;
4.继续协助大石乡政府做好抗日英烈园展示馆布展工作;
5.完成新增省、市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牌的制作安装;
6.做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,与县法制局联动开展《文物保护法》宣传月活动;
7.继续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,提升群众满意度;
8.完成县委县政府、县文旅体局及省文物局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太湖县文物管理所(博物馆)
2020年12月28日